• slider image 139
  • slider image 132
  • slider image 130
  • slider image 131
:::
公告 陳靖宜 - 總務 | 2018-06-26 | 點閱數: 1265

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107年校車司機公開甄選簡章
壹、依據:花蓮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僱用交通車駕駛 
工作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別、名額、資格
一、校車司機:駕駛員壹名。
二、應聘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年齡在65歲以下,具有甲類大客車駕駛執
照。
2、男女均可(男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3、國中以上畢業具有愛心,願意為學童上下學交通付出心力且積極配合學校交辦事
項者。
參、索取簡章、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gov.tw/)公開徵才區自行下載。
二、報名時間:自107年7月2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07年7月2日(星期一)下午
16時止(以實際時間為準,逾期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地點: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總務處 
校址︰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電話:03-8701029分機225
肆、報名手續:繳驗下列表件,並親自報名,如無法親自報名應檢具委託書。(不接受通
訊報名)
一、報名表(請先填妥並貼上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備查),男須另繳交役畢證明。
三、履歷表及有關學經歷證件影本(正本備查)。
四、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正本備查,繳交影本存查)。
五、交通部公路總局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六、最近一年內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合格證書。
七、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八、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者證明。
伍、甄選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本次甄選方式:
口試:占75% 。 
路考:占25%
二、考試時間地點
(一) 時間:107年7月3日(星期二)上午09時50分前準時報到,報到處設於本校總
務處,並自10時00分整依報名順序辦理人員口試、路考。
(二)地點: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校址︰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3段75號 電話:03-8701029分機=224
(三) 錄取方式:正取壹名,備取若干名,未達80分不予錄取。
陸、甄選錄取名單之公布,通知及報到:
一、 公布時間:經函送花蓮縣政府核定後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及本校
網站。
二、 通知報到:經甄選錄取者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或書面通知後,於本校通知日前親至
本校辦理報到,並將有關證件正本送核,有偽造不實者,取消資格並負法律責
任;錄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者,由次一順位人員依序遞補之。
三、 經錄取後,合格即予正式任用至當年年底。(服務其間表現優異經考核為優者得以
續聘一年。)

  •  
    1) 校車司機甄選簡章 -光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