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貴喬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chiao070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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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03831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090038317_ATTACH1.pdf 1090038317_ATTACH2.pdf) |
主旨: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為一級開設,請確實規劃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並視疫情變化及實際需要啟動執行,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684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具之應變措施指導原則及檢核表(範例)各1份供參,各機關(學校)仍得視實際運作情形訂定相關應變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