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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靖宜 - 人事 | 2020-03-05 | 點閱數: 440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貴喬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chiao0709@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0900383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90038317_ATTACH1.pdf 1090038317_ATTACH2.pdf)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為一級開設,請確實規劃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並視疫情變化及實際需要啟動執行,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684號函辦理。
二、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具之應變措施指導原則及檢核表(範例)各1份供參,各機關(學校)仍得視實際運作情形訂定相關應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