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音樂班、國樂班及舞蹈班)入班鑑定簡章各1份,請各校宣導週知,請將報名日期等資訊轉知各班導師,並列入家長聯絡簿登載事項,並請協助考生報名事宜,請查照。
說明: 依據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入班鑑定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