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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靖宜 - 人事 | 2020-11-18 | 點閱數: 374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辛金玉
電話:03-8462860#231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ally@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902281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作業要點 (1090228136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甄試儲訓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檢附「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作業要點」1份。
二、 本次修正案摘述如下:
(一) 配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法規名稱,修正本要點名稱與要點文字。
(二) 配合「教師法」於108年6月5日修正並於109年6月30日施行,增訂不得報名人員類別。
(三) 修正甄選評分標準,俾選出更合適之候用校長。
(四) 因應教育人員(校長)退休潮已趨緩,並考量目前候用校長儲備量已足夠,爰下修暫停辦理校長甄選人數限制。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