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陳冠妤 備取:無
經本次甄選錄取者應於公告次日(以實際公告附件為準)09時至11時前攜帶
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錄取者如為現職人員應同
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
由本校取消其錄取資格並重新辦理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