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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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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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09006006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109學年度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計畫(以下簡稱本專班)」開辦資訊,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30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46800號函暨教育部「大學校院辦理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計畫」辦理。 |
二、 | 為配合產業用人需求,培養第二專長及提供跨領域學習機會,修畢本專班課程後取得幼兒園教保員資格,強化產業人力。 |
三、 | 招生對象為具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獨立學院畢業,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對從事幼兒園教保服務工作有興趣、熱忱者。 |
四、 | 旨揭開辦學校,招生員額、聯絡資訊說明如下: |
(一)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預計招生40名,聯絡人:林小姐(02-77491416)。 |
(二) | 國立屏東大學,預計招生45名,聯絡人:李小姐(08-7663800*31502)。 |
(三) | 國立東華大學,預計招生60名,聯絡人:陳先生(03-8906142)。 |
(四) | 國立臺東大學,預計招生35名,聯絡人:陳小姐(089-517611)。 |
五、 | 有關報名期程、訊息內容,依開辦學校公告為主,相關問題請逕洽各開辦學校。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花蓮縣私立幼兒園、花蓮縣花蓮市公所、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花蓮縣新城鄉公所、花蓮縣壽豐鄉公所、花蓮縣鳳林鎮公所、花蓮縣光復鄉公所、花蓮縣瑞穗鄉公所、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花蓮縣萬榮鄉公所、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