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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靖宜 - 人事 | 2021-02-19 | 點閱數: 332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mengchn@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03091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00030915_ATTACH1.pdf 1100030915_ATTACH2.pdf 1100030915_ATTACH3.pdf 1100030915_ATTACH4.pdf 1100030915_ATTACH5.pdf 1100030915_ATTACH6.pdf)

 

主旨: 檢送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修正對照表、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申請表、填表說明對照表及日程表各1份,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8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0799000號函辦理。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