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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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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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8022630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080226309_ATTACH1.pdf 1080226309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0月修訂,109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人事總處108年10月5日總處培字第10800452102號函辦理。(附原函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