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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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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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2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8026799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行政院函、108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108年年終逐點說明 (1080267992_ATTACH1.pdf 1080267992_ATTACH2.pdf 1080267992_ATTACH3.pdf)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訂頒「一百零八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 給注意事項」及逐點說明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08年12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086300001號函辦 理。 |
二、 | 檢附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