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蔡嘉惠 電話:03-8462860#229 電子信箱:alohahed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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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9003643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090036434_ATTACH1.pdf 1090036434_ATTACH2.doc) |
主旨: | 轉知學校教師因身心障礙產生工作障礙,學校及教師本人均可向各縣市勞工相關局處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之相關訊息,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109年2月25日全教總政字第1090000043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社會處、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