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春雅 傳真:03-8462787 電話:03-8462860*276 電子信箱:spring@hl.gov.tw |
速別: | 普通件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050213771號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1份,請各國中小踴躍推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1月11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50132857 號函辦理。 |
二、 | 106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 |
三、 | 本活動106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鄭筠蓉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322。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